鲁汶大学米歇尔·吉恩斯教授主讲“认识论的科学实在论:对溯因式辩护的批评”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4-05-12
本网讯(通讯员彭文楷) 5月10日晚,应武汉大学77779193永利官网陈波教授邀请,比利时鲁汶大学哲学研究所荣休教授,国际科学哲学院(AIPS)正式院士和副主席,米歇尔·吉恩斯(Michel Ghins)教授作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哲学论坛第13讲“认识论的科学实在论:对溯因式辩护的批评”。本次线上讲座由陈波教授主持,谢凯博副研究员评论,国内外共200余名听众参与。
吉恩斯教授主讲,陈波教授主持
吉恩斯将科学实在论问题视为科学哲学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他自己对此问题的兴趣也持续了多年,因此产生了一些深入的思考。他新近在施普林格出版社出版《科学实在论和自然律:因果力的形而上学》一书(2023)。
吉恩斯指出,大多数科学实在论者对科学实在论的辩护采用了溯因方法或最佳解释推理的方式,其最典型的体现是斯马特(Jack J. Smart)和普特南(Hilary Putnam)的无奇迹论证。但吉恩斯认为这种论证在某些方面并不合理,比起这种论证,一种替代性的基于经验的自下而上的归纳法论证更加合理。本次讲座是吉恩斯关于科学实在论问题的两场讲座的第一讲,聚焦于这一问题的前半部分,即对溯因式辩护的批判。
吉恩斯首先引入了一些作为预备性内容的一般性哲学观点。他认为,存在两种对科学哲学的态度,自然主义者认为科学哲学是科学的一部分;而非自然主义者则认为科学哲学难以界定,但总之不是科学,哲学是规范性的,而科学是描述性的(“自然主义”一词在哲学上具有多种意义,但吉恩斯在此处仅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它)。作为一个非自然主义者,吉恩斯同意范·弗拉森(Bas van Fraassen)所自称的“不温和的经验论”,但又认为这只是一种折中的经验论,即在一种广义的观察概念之下,将感性经验视为可靠知识的唯一来源。但与大多数科学哲学研究者不同的是,吉恩斯更关注的是科学活动的产物,即科学理论,而不是科学实践,因此也更倾向于采取沉思性和理论性的方法,而非实用主义的方法。
然后,吉恩斯分别介绍了斯马特和普特南的无奇迹论证。斯马特在其宇宙无奇迹论证(no-cosmic coincidence argument)中认为,对于现象论(或者说反实在论)者而言宇宙只能是一个巧合,而对于实在论者则不然,宇宙不会出乎所料,这意味着这些东西已经得到了解释。普特南的无奇迹论证(no-miracle argument)类似地指出,科学做出了种种关于世界的成功预测,解释这一经验事实的最佳策略就是将科学实在论作为科学的首要假说,否则这些成功预测都只能算作奇迹。
吉恩斯对这两个论证总结道:斯马特和普特南基于自然主义将科学实在论作为元科学假设,又因为局部科学理论的真可以对应于其作为关于某些具体经验的成功预测的最佳解释,所以进而关于整个科学的实在论的真对应于其作为整个科学在经验上的成功预测的最佳解释。这构成了一种类似于塔斯基(Alfred Tarski)的真理论的结构,对象语言中的实在对应于元语言中的真理。
随后,吉恩斯指出了这种论证的五个问题:⑴这种论证试图把对象层面的科学性解释对应于二阶的逻辑上的实质蕴含,但这存在一个基于自然主义的不合理的跳跃;⑵真理不能使我们得出新的观察和预测,只有新的事实可以;⑶这种论证本质上是一种肯定后件式的逻辑谬误,虽然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视为是一种最佳解释推理(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 IBE)的应用,但通常情况下被排除的应该是其他科学性的解释,而非这种论证中的非科学的巧合或奇迹;⑷根据波普尔(Karl Popper)的理论,如果认识论科学实在论是一种科学理论,那么它应该是可证伪的,但一阶事实并不能证伪这种科学实在论,只有二阶事实才能将其证伪;⑸这种论证以最佳解释推理的可靠性为前提,但这种可靠性是极其可疑的。
与斯马特和普特南等人的自然主义的科学实在论相反,吉恩斯倾向于非自然主义的科学实在论,也就是认识论的科学实在论(Epistemological Scientific Realism, ESR)。吉恩斯并不主张经验上成功的理论至少部分地为真,即一种描述性的科学理论;而是主张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经验上成功的理论至少部分地为真,即一种规范性的科学哲学理论。对此,吉恩斯援引了范·弗拉森的观点,“哲学不是事实的仲裁者”。此外,吉恩斯为了确保术语的准确性做出了一些补充说明,吉恩斯支持的是罗素式的簇摹状词理论,即将实体或事物视为一簇属性。
接下来,吉恩斯试图给出一个针对溯因推理的一般性批判。吉恩斯指出,溯因推理采用的是一种从理论到最佳解释的自上而下的策略,而归纳推理则与此相反,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策略。而对于溯因推理的最佳解释的自上而下策略,我们需要追问:一是判断解释的好坏的标准是什么,或者说我们如何对解释进行排序?二是为什么要相信更好的解释就更好地表征了真理?而进一步思考这两个关于最佳解释的问题,需要我们区分可爱的解释和可能的解释:可爱的解释符合我们对融贯和易懂的要求,而可能的解释则是因为其可能为真。这种区分类似于对论证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的区分,有效性推导不出合理性,解释的可爱同样也不意味着解释的可能,因为可爱是解释的内在属性,而可能则是外在属性。但最佳解释的方法似乎混淆了这两者。
吉恩斯引述了伏尔泰(Voltaire)在小说《老实人》中对莱布尼茨关于理性和外部实在之间的预定和谐的反对意见,即这种理论是一种未经辩护的唯心主义假设。他认为,这可能构成对所有具有最佳解释形式的论证的批评。伏尔泰在书中以大量的事实来反对莱布尼茨基于预定和谐的神正论,在吉恩斯看来这并不是一种好的反对意见,因为基于哲学的规范性,事实不能反驳哲学的规范性。而真正强有力的反对意见需要是规范性的:我们无法根据先验的善的概念对可能的世界进行先验排序,来解释这个世界为什么存在。同样也不能得出结论说,我们所处的现实世界就是符合先验排序且对现象的最佳解释的世界。至此,吉恩斯完成了对溯因推理和最佳解释的批判:溯因推理和最佳解释是一种唯心主义。
作为补充,吉恩斯提到了两种对溯因推理的可能的辩护。第一种辩护来自马斯格雷夫(Alan Musgrave),他在原有的溯因推理中附加了一个新的前提:“我们有理由相信,对任何事实的最佳解释都是真实的”。吉恩斯认为,这并不能使之摆脱伏尔泰式的批判,因为这种假设也是一个不合理且缺乏辩护的唯心主义假设。第二种辩护来自范·弗拉森,他指出在大量日常场景和案例中我们都能够成功运用溯因推理,得出正确的结论。吉恩斯认为,在这些例子中我们实际上都是通过归纳推理而非溯因推理得出结论的,溯因只能提高解释的概率,而不能完全演绎有效地排除其他解释的可能性。
讲座的最后,吉恩斯重申了在认识论科学实在论上的经验论立场,即将观察作为基础。因此,比起溯因推理的自上而下的策略,他更倾向于归纳推理的自下而上的策略。
谢凯博副研究员评议
在评议环节,谢凯博副研究员首先简要总结了讲座内容,然后提出了两个问题:⑴普特南提出了模型理论论证,以反对科学实在论,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理解这个论证?如果以自下而上的策略来解释,我们能否避免其中的悖论?⑵如何通过纯粹的归纳推理达成对因果关系的普遍化?或者说如何仅仅基于归纳来区分偶然性的事件和律则性的事件?
吉恩斯回应道:⑴对这一问题,可能还需要重新思考模型论论证与科学实在论以及自下而上策略的关系,因此可以放在下周的第二次讲座做出详细回应;⑵作为经验论者,不应该相信对因果关系的反事实理论和还原论,因果关系是一种基本的相互关系。而普遍化的因果关系是一种全局性的宣称,需要通过目前仅有的方法进行验证。
然后,西安交通大学的王小红教授提了一个问题:在马斯格雷夫对溯因推理的改进中,我们是否可以引入一个理由上的无限回溯,以避免因某个理由缺乏辩护而遭受批评?吉恩斯回应道:这当然应该是可能的,但是添加了过多的额外承诺;并且这个问题的论证负担应该落在某些试图为马斯格雷夫的论证进行辩护的人身上,而由于吉恩斯本人意在批评马斯格雷夫的论证,因此对此没有太多进一步的想法。
最后,陈波教授也提了两个问题:⑴根据一种弗雷格式的观点,科学确实是描述性的、关于真理的,但是真理本身是规范性的,所以科学也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因此将科学和哲学的区别视为是描述性和规范性的区别的非自然主义的观点是否是可疑的?⑵即使科学哲学是规范性的,但我们也似乎无法说明哪些是好规范,哪些是坏规范,科学哲学的规范性是在何种意义上得到辩护的?吉恩斯回应道:⑴无可否认的事实是科学实践中有着大量的规范性因素,科学哲学的关注重点在于科学理论,科学理论本身是描述性而非规范性的;⑵科学哲学论证的规范性总是能在科学实践中得到验证,科学家总是运用各种各样的论证手段,但能够帮助得出合理且真的结论的论证就是好的论证。
(编辑:邓莉萍 审稿: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