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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政治哲学前沿”暑期学校菲利普·佩蒂特讲座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0-08-15


本网讯(通讯员 李忠泽) 菲利普·佩蒂特的讲座主题为“人民主权”,通过暑期学校视频网站进行(http://phi.hugeok.com)。讲座一共分为三个部分,分别就什么是主权(sovereignty)、为何让·博丹(Jean Bodin)等人认为混合政体(mixed constitution)是危险的、讲者为什么认为混合政体是可行的等问题进行了讲解。

在讲座的第一部分,佩蒂特主要讨论了什么是主权。佩蒂特指出,法国哲学家博丹使得“主权”这一概念成为一个政治学理论中的一个严肃概念,这一概念继而被霍布斯、卢梭所采纳。在《国家六论》中,博丹指出:法律是命令(command),那么必定存在命令者(commander)发布这些命令;与此同时,作为法律源头的命令者必须得到国家内民众广泛的认可与支持。命令者从来不会成为服从者(subject),且命令者无法对自身发出命令。命令者不受制于法律,而是高于法律(above the law)。为了描述任一法律政体下必须存在的这一命令者,博丹使用了“主权”这一概念。

根据拥有主权的群体数量的不同,有三种政体:君主政体中只有君主一人拥有主权,贵族政体中少数精英拥有主权,民主政体中所有公民拥有主权。

佩蒂特指出,尽管博丹、霍布斯和卢梭就不同政体有不同的态度,但是他们都坚持认为:既然法律是命令,那么必须有一个命令者,这一命令者不受制于其他任何人,在法律方面他有绝对的权力。

佩蒂特进一步给出关于主权的三个特点:1、主权拥有者制定并决定如何施行法律;2、主权拥有者不被非契约的外部力量所限制;3、主权拥有者在制定法律方面需得到共同体的普遍接受。

佩蒂特指出了有关主权的限定条件:1、因为主权国家之间可能签订条约,进而它们可能会受到条约的限制、制裁等等,因此主权拥有者并非不受任何外部限制,而是不被任何非条约的外部因素所限制;2、主权也会受到内部的限制,如果主权者是代理人或者一个团体,需要服从多数投票程序,不能无视程序而制定法律;3、处于(stuck in)现存政体、接受现存法律要好过陷入无政府状态(anarchy)。

在讲座第二部分,佩蒂特解释了博丹、霍布斯和卢梭为何认为混合政体(mixed constitution)是危险的。

混合政体特点是非集权的(decentralized),拥有多个权力主体,权力主体之间相互制衡,单一的权力主体不能单独制定、通过法律。例如,古罗马中精英(elite)只能起草法律,不能通过法律;民意机关(public body)有权通过法律,但不能起草法律。

在博丹、霍布斯和卢梭看来,混合政体并非是坏的,但却是不可实行的。他们认为,如果制定法律的单一权力主体不复存在,或者说如果权力被多个权力主体分配,那么法律、主权将不复存在,国家将会陷入无政府状态和战争之中。因此,混合政体是危险的。

在第三部分,佩蒂特认为,混合政体并不会使主权不复存在。博丹、霍布斯、卢梭之所以认为混合政体会毁掉主权,是因为他们认为主权必须属于国家中的某个权力主体。佩蒂特认为他们犯了具体误置谬误(fallacy of misplaced concreteness)。具体误置谬误是指,认为某个抽象实体(abstract entity)等同于某个具体实体(concrete entity)。如吉尔伯特·赖尔(Gilbert Ryle)认为,心灵并不等同于大脑的一部分,而是高于大脑的各个部分以及大脑各个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类似地,在混合政体中,并不存在某个权力主体单独拥有主权,即可以控制法律制定直至实施的整个过程。民众听从的不是一个单一权力主体发出的指令,而是由众多权力主体经过某些程序后发出的指令。在这种情况下,拥有主权的不是某个权力主体,而是整个国家(state as whole)。博丹等人认为,在混合政体中并不存在拥有主权的单一权力主体,继而他们认为混合政体的国家没有主权,因此面临陷入无政府状态的风险。佩蒂特指出,这种认识实际上是一种谬误。

接着,佩蒂特讨论了民粹主义(populism)的理论问题。民粹主义认为,在民主体制中,人民拥有主权,进而全体选民(electorate)是统治者,全体选民应该决定谁是代表他们诉求的领导人。民粹主义认为经过全体选民推选出的领导人是国家的统治者。而且,民粹主义者还认为:1、如果法院有权力废除领导人制定的法律,民主便遭到了破坏;2、非集权的政体中,人民不是统治者;3、质疑政府的非政府性的组织,如媒体、法院,因其不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从而它们限制了人民的主权。

佩蒂特认为民粹主义面临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民粹主义犯了具体误置谬误,错误地认为主权属于国家内部的某个权力主体,进而认为非集权的政府会破坏民主。第二个问题是,民粹主义者错误地认为,让人民选出的领导人成为统治者体现了人民主权。在这种情况下,领导人可能是权力专断者。


附:菲利普·佩蒂特(Philip Pettit)教授简介

菲利普·佩蒂特(Philip Pettit):美国人文科学院院士、澳大利亚人文科学院院士。普林斯顿大学讲席教授,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讲席教授。当代共和主义代表人物。

(编辑:邓莉萍    审稿:严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