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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新儒家对儒学宗教性问题的反思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7-05-09

面对西方精神文化的挑战和某些传教士直至黑格尔(Hegel)以来西方学界视儒学为一般世俗伦理的误导,当代新儒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无不重视儒学内部所蕴涵的宗教精神的开掘。从一定意义上说,20世纪儒学的一个重要的面相是通过讨论儒学的宗教性问题,一方面与西方精神资源相沟通并对话,另一方面由此而深化对于先秦、宋明儒学等五经传统、四书传统的认识。扬弃清世汉学,经受五四洗汰之后,始有当代新儒家重新省视东亚精神文明及其价值内核。儒学是一种特殊的人生智慧,是生命的学问。儒学是否是宗教或是否具有宗教性的问题,不仅涉及到对“宗教”的界定和对宗教的价值评价,而且涉及到对中国传统人文精神的界定与评价。只有超越“绝对他者”的一元神宗教的界定方式,只有超越排斥性的、二分法的寡头人文主义的“启蒙心态”,才能真正理解“儒学是什么”、“儒家的特质是什么”和“儒学精髓与精义是什么”的问题。对于儒家道德所具有的宗教性功能的讨论,只是这场讨论的浮面的前奏,真正有意思的是关于儒家道德实践、儒家安身立命之道背后之超越理据的发掘和发挥。因此,围绕此一问题而展开的“性与天道”、“天人合一”、“超越内在”、“两行之理”、“自我转化”等方面的讨论,成为当代儒学的中心与重心。本文拟通过对唐君毅、牟宗三、杜维明、刘述先四人关于道德宗教意蕴的研究,展示当代新儒家这一方面的重大贡献,及其给下一世纪中国精神之继承与创新的多重启示。

一 概述

本世纪曾不断发生过儒学究竟是不是哲学或是不是宗教的怀疑与争论,原因盖在于人们往往以西方思辨哲学或一元宗教作为唯一参照来评释东方儒家思想。世纪初,唯科学主义盛行,“宗教”在中国近乎成了贬词,与“迷信”打上等号。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胡适以进化论、生存竞争学说的信仰代宗教;章太炎、梁启超、王国维重佛法而不忍以佛法与宗教等量齐观;欧阳竟无亦说“佛法非哲学非宗教”。唯有处在广州、香港中西文化接触地带的康南海、陈焕章师徒,面对基督教势力的扩张,欲化儒家为儒教(孔教),但他们有太强的政治功利心,且对宗教的精神价值并无深层理解。

我国知识精英出于救亡图存、求富求强的心结,几几乎全都接受了近代西方的启蒙理性,并使之变成20世纪中国的强势意识形态。这就包括了对宗教的贬斥,以及人类中心主义、科学至上,乃至以平面化的科学、民主的尺度去衡量前现代文明中无比丰富的宗教、神话、艺术、哲学、民俗等等。其解释学框架是单线进化论,如孔德(A.Comte)的“神学——形上学——科学”的三段论,特别是已成为我们几代人心灵积习的“进步——落后”的二分法。其“成见”“前识”正是以“排斥性”为特征的(排斥宗教、自然等)寡头的人文主义。

当代新儒家的第一代人物梁漱溟、熊十力等,虽承认宗教,特别是佛法有较高价值,但也受到强势科学主义氛围的影响。故梁氏一面认为佛法能满足宗教的两个条件——神秘与超绝,是真宗教,另一方面又认为宗教是未来人类的人生路向,当今却应力加排斥。梁氏肯定西方科学与宗教有不解之缘,着力讨论中国文化何以没有产生科学与民主的原因。熊氏则力辩儒学不是宗教,严格划清儒学与宗教、儒学与佛学的界限,批评佛教反科学,强调儒学中包含有科学、民主等等。盖因为他们面对的、需要回答的问题是:西学最有价值的是科学、民主,中国文化或儒学中却没有。[1]

当代新儒家的第二代人物唐君毅、牟宗三等,亦只是在四十年代末、五十年代初才开始肯定宗教的价值。[2]移居香港后,他们进一步认识到西文文化中最有底蕴和深意的不是别的,恰恰是宗教。同时,在西方宗教意识与宗教价值的启发下,基于与西方文化抗衡与护持中国文化精神的心结,开始以新的视域认识、掘发、诠解儒家、儒学中所蕴含的宗教精神。以1958年元旦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张君劢四先生《中国文化与世界》宣言[3]为代表,标志新儒家已有成型的一整套关于儒学宗教性的看法。他们认为,中国没有象西方那种制度的宗教教会与宗教战争和政教分离,中国民族的宗教性的超越感情及宗教精神,与它所重视的伦理道德,乃至政治,是合一而不可分的。“天”的观念在古代指有人格的上帝,古人对天的宗教信仰贯注于后来思想家关于人的思想中,成为天人合德、天人合一、天人不二、天人同体的观念。儒家天人交贯的思想一方使天由上彻下以内在于人,一方使人由下升上而上通于天。气节之士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即含有宗教性的超越信仰。儒家义理之学、心性之学是打通人的生活之内外、上下、天人的枢纽。在一定意义上,唐牟称儒学为道德的宗教、人文的宗教或成德之教,充分论证其既超越又内在、既神圣又凡俗的特性。要之,第二代新儒家潜在的背景(或潜台词)是:西学最有价值的是宗教,中国却没有宗教的传统。因此他们从强势的排斥性的启蒙心态中摆脱出来,掘发儒学资源中的宗教精神价值,分析了儒学与世界上其它大的宗教的同一与差异,并开始试图与各宗教对话。

当代新儒家的第三代人物杜维明、刘述先等,具有开放宽容心态,对西方宗教有了更全面的理解。他们在唐、牟、徐的基础上,又借助西方宗教存在主义或其他宗教学家等有关“宗教”的新界定、新诠释,面对西方读者或听众,积极阐发儒学的价值与意义,主动与基督教、天主教、回教对话。他们对神性与人性、道德精神与宗教精神、终极关怀与现实关怀、内在超越与纯粹超越的问题作了进一步探讨,尤其阐发宋儒“身心之学”、“自我”观念与自我实践过程中的本体论意蕴和伦理宗教的特质。面对两种西方模式——科学主义模式与绝对外在的上帝模式的夹击,他们作出了创造性回应,努力与西方神学界沟通,为其提供儒家资源中把超越外在的天道与俗世生活、自我反思连在一起的慧解。

从以上描述不难发现,对儒学内蕴的精神价值各层面的抉发和诠释,与诠释者自身对西方精神价值的理解程度(或方面)密切相关。三代现代新儒家对西学的回应由对抗式的,逐渐转变成理解中的对话,汲取中的发挥。对话亦由被动变为主动。关于儒学是否是儒教,或是否具有宗教性的问题,本来就是从西方文化出发的问题意识。第二代现代新儒家借此阐明中国文化、儒家精神的特质——“内在的超越”的问题。第三代当代新儒家增事踵华,更加主动。总之,当代新儒家不同意把一元宗教的“外在超越”移植过来,而是充分重视儒学在凡俗世界中体现神圣的特点,充分发挥儒学中许多未被认识的珍贵资源。

二 唐君毅:人文涵摄超人文,本心本性即天心天性

唐先生是最具有悲悯恻怛之心与存在实感的哲学家。他对世界各大宗教都有相当同情的理解,认为当今世界、人类,极需宗教、道德与哲学加以救治,主张宗教间的相互宽容、融通,企盼建立中国的新宗教,由传统宗教精神发展出来,主要由儒家的安身立命之道发展出来。

首先,唐主张超人文与人文的和合。宗教精神是超人文的,宗教家追求现实生命以上的另一生命,肯定超现实世界超人文世界的形上实体,有超越的信仰,由此见宗教的神圣与庄严。同时,一切宗教事业又与人相关,宗教家一般都从事社会人文事业。[4]因此,宗教也是人文的一支。在现当代,超人文的宗教精神对人文为必需。人文世界中的人,可以相信有神。神灵世界的信仰,可以提升人的精神,使我们不致只以物的世界、自然的世界为托命之所,可以平衡我们精神的物化、自然化和背离人文的趋向,自觉了解人文的价值意义。[5]儒家讲极高明而道中庸,使超世间与世间不二,而肯定一切人生人文的价值。儒者不是只有干枯的神的观念,而是通过“仁”的流行,通过人与天、人与人的精神感通以见神,体验神境。儒者的宗教情绪、宗教精神,是通过我们对人伦、人文之爱,通过社会历史文化活动而生发建立的。唐的思想,肯定自觉能通贯到超人文境界之人文精神,肯定儒家之人重于文,由人文世界,以通超人文世界之天心天理的修养之路。[6]

其次,唐主张天知与良知的和合,以良知作为判断宗教信仰的标准。宇宙本源是天知或天心或上帝,但我们不能说天知与良知是绝对分离的二物。良知可说只是天知之呈于我,天知只是良知的充极其量。二者为互相保合关系,而不是因果关系、本体属性关系、创造者与被创造者的关系。良知是人的一切判断的自生之原。“依良知为标准,可以说一切高级宗教中的超越信仰,都出自人之求至善、至真、完满、无限、永恒之生命之要求,求拔除一切罪恶与痛苦之要求,赏善罚恶以实现永恒的正义之要求,因而是人所当有的。”[7]“依良知的标准,我们可以说,一切高级宗教中所讲的上帝、阿拉、梵天,在究竟义上,都不能与人的良知为二,而相隔离。”[8]中国古代实信天为一绝对的精神生命实在。孔子的时代,有郊祀之礼,人民相信天,故孔孟的精神在继天的前提下偏重尽心知性立人道,融宗教于道德。宋明时期人们不信天神,故宋明儒重立天道,即道德以为宗教。前者承天道以开人道,后者由人道以立天道,都讲天人交贯。[9]儒家讲性与天道、天心与人心的不二。儒教是以人之本心本性即天心天性的天人合一之教。儒家以良知判断和反求诸己的精神,不会走入宗教战争、宗教对抗、宗教迷狂和盲目崇拜。

第三,唐在儒家思想的信仰中,发现宗教性的安身立命之所,是为儒家教化的基础。这是涵宗教性而又超一般宗教的。[10]宗教并不必以神为本,而以求价值的实现过程中的超越、圆满、悠久为本。儒家不同于一般宗教在于它的平凡。儒家精神与一切人类高级宗教的共同点,即是重视人生存在自己之求得一确定的安身立命之地的。儒家肯定根据心灵的无限性、超越性形成的种种宗教信仰,而且能回头见此信仰中的一切庄严神圣的价值,都根于吾人之本心本性。儒者在信仰一超越的存在或境界之外,转而自信能发出此信仰的当下的本心本性。唐氏强调儒家的自我、主体即具有超越性无限性的本心本性。[11]儒家由人自觉其宗教精神,有高层次的自知自信。儒家的信仰中,包含着对道德主体自身的信仰,其“重在能信者之主体之自觉一方面,而不只重在所信之客体之被自觉的一方面”[12]。儒家强调,肫肫之仁种直接蕴藏在吾人的自然生命与身体形骸中,而直接为其主宰。人之仁德充内形外,显乎动静,发乎四肢,而通于人伦庶物、家国天下。尽伦尽制看起来平庸,实际上并不平庸,此中之心性、仁种,既超越于此身形骸之上,又贯彻于身体形骸之中,并达之于社会关系中之他人的精神,对他人的心性、仁种加以吹拂。其它宗教缺乏这种自信,遂不免视此身为情欲、罪恶、苦业的渊薮。儒家则凝摄外向的信仰成自信,自安此身,自立此命,身体力行,由近及远,把仁心一层层推扩出去,由孝亲而敬长,由齐家而治国,而平天下,并及于禽兽草木。仁心的流行,凝聚于具体的人伦关系上,不似基督教、佛教一往平铺的人类观念、众生观念。人在现实的家庭、社会、国家、人类之道德实践的层层推进中,透显了本心本性的超越无限性,并上达一种形上的及宗教性的境界。[13]

第四,唐重视发掘“三祭”的宗教意义与宗教价值。中国人对天地、祖宗与圣贤忠烈人物的祭祀涵有宗教性。这不是哲学理论,也不是一般道德心理与行为。祭祀对象为超现实存在,祭祀礼仪与宗教礼仪同具有象徵意义。祭祀时,祭祀者所求的是自已生命精神的伸展,以达于超现实的已逝世的祖宗圣贤,及整个天地,而顺承、尊戴祖宗圣贤及天地之德。此敬此礼,可以使人超越于其本能习惯的生活。唐主张复兴祭天地与对亲师圣贤的敬意,对人格世界、宗教精神、宗教圣哲的崇敬。[14]通过三祭,报始返本,使吾人的精神回到祖宗、圣贤、天地那里去,展示人的心灵超越现实的局限,具有超越性与无限性,亦使人的心灵兼具保存与创造两面。

最后,唐先生晚年有融摄世界各大宗教、哲学的《生命存在与心灵境界》的巨构,即心通九境之说。心灵生命次第超升,从客观境界的三境到主观境界的三境再到超主客观境界的三境。通过升进与跌落的反复,通过超升过程中感觉经验、理性知识、逻辑思维、道德理想、宗教信仰之正负面作用的扬弃,最终达到“仁者浑然与物同体”的“天人合一”之境。这也就是“天德流行”、“尽性立命”境。在唐氏看来,儒家融摄了西方一神教和佛教,其说最为圆融。达到最终境界的方式是“超越”。“超越”是本体即主体的特质,是主体超越了思维矛盾律的相对相反,超越了主体所表现的活动之用以及一切境物的有限性,达到自我与天道的冥会。当然,在这里,“超越”主要是指的内在超越,指的心灵的无限性。唐氏所做的是一种广度式的判教工作,对东西方宗教与哲学的主要传统,予以包容和定位。[15]

总之,唐君毅以儒家的“良知”“仁心”学说作为涵摄各宗教和判教的根据。唐氏肯定儒家由道德向超道德境界的提升,由尽性知命的道德实践向“天人合一”或“天德流行”的无上境界的提升。就终极之境而言,此与基督教的“上帝”、佛教的“涅 ”之境相类似。就达成的路径而言,儒教不走否定现实人生之路,而是走道德实践的路,以此融通种种超越的信仰,把宗教的价值转入人的生命之中。生命心灵由“经验的我”到“理性的我”到“超越的我”,心灵境界由“客观境”到“主观境”到“超主客观境”,次第升进,不断超越。每一重境界对生命也是一种限制。但生命心灵具有不断自我超越、自我提升的本性。唐氏进一步把儒家的信仰内化,肯定人能完善自己,肯定而且张大了“合神圣以为一兼超越而亦内在于人心之神圣之心体”[16]。这实际上是对作为价值之源的,积淀了“天心天性”的“无限的仁心”、“本心本性”的完满性的信仰。

三 牟宗三:内在而超越,道德的宗教

牟先生 是最具有思辨智慧的哲学家,他对儒学宗教性的问题亦有一番特别的论说。首先,他对儒佛耶三教作了粗略的比较。他认为,儒家的悲悯,相当于佛教的大悲心和耶教的爱,三者同为一种宇宙的悲情。耶教的恐怖意识,佛教的苦业意识,从人生负面的罪与苦进入;儒家的忧患意识(借用徐复观的说法),则从人生正面进入。儒家凸显的是主体性与道德性。“在耶教,恐怖的深渊是原罪,深渊之超拔是救赎,超拔后的皈依为进天堂,靠近上帝。天堂是耶教之罪恶意识所引发的最后归宿。在佛教……由无常而起的痛苦(苦),由爱欲而生的烦恼(业),构成一个痛苦的深渊,它的超拔就是苦恼的解脱,即是苦恼灭尽无余之义的灭谛,而超拔苦恼深渊后的皈依就是达到涅 寂静的境界。”[17]中国人的忧患意识,引发的是一个正面的道德意识,是一种责任感,是敬、敬德、明德与天命等等观念。中国上古“天道”“天命”等“天”的观念,虽似西方的上帝,为宇宙的最高主宰,但天的降命则由人的道德决定。这就与西方宗教意识中的上帝大异其趣。天命·天道通过忧患意识所生的“敬”而步步下贯,贯注到人的身上,成为人的主体。在“敬”之中,我们的主体并未向上投注到上帝那里去,我们所作的不是自我否定,而是自我肯定。这个主体不是生物学或心理学上的所谓主体,而是形而上的、体现价值的、真实无妄的主体。孔子的“仁”,孟子的“性善”都由此真实主体而导出。[18]

其次,牟通过对“性与天道”的阐释,论述了儒学“超越”而“内在”的特色。他说,天道一方面高高在上,有超越的意义,另一方面又贯注于人身,内在于人而为人之性,因而又是内在的。天道兼具宗教(重超越)与道德(重内在)的意味。在中国古代,由于特殊的文化背景,天道观念在内在意义方面有辉煌的发展。孔子以前就有了性命与天道相贯通的思想传统。孔子以仁、智、圣来遥契性与天道。“天道”既有人格神的意义,更是“生生不息”的“创生不巳之真几”。天命、天道可以说是“创造性本身”。(然而,“创造性的本身”在西方只有宗教上的神或上帝才是。“本身”就是不依附于有限物的意思。)“天道”是从客观上讲的,“性”是从主观上讲的。这个“性”是人的独特处,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是人的本体,是创造性本身,而不是生物本能、生理结构、心理情绪所显者。“成圣”是从应然而非实然的层面讲的,意思是正视自己的精神生命,保持生命不“物化”,以与宇宙生命相融和,相契接。“仁”就是精神生命的感通、润泽,层层扩大,以与宇宙万物为一体为终极。“仁”代表了真实的生命,是真实的本体,又是真正的主体。孔子讲“下学而上达”,意即人只须努力践仁,便可遥契天道。古人训“学”为“觉”,即德性的开启或悟发。孔子之“天”仍保持着它的超越性,为人所敬畏。孔子对天的超越遥契,有严肃、浑沌、神圣的宗教意味。

《中庸》《易传》一系和《孟子》一系,都讲内在的遥契,有亲切、明朗的哲学意味。所谓内在的遥契,即不再要求向上攀援天道,反把天道拉下来,收进自己内心,使天道内在化为自己的德性,把人的地位,通过参天地而为三的过程,与天地并列而为三位一体。故天命、天道观念发展的归属,是主体意义的“诚”“仁”观念的同一化,由重客体性到重主体性,凸显了“创造性自己”的创造原理、生化原理。[19]

再次,牟论证了作为宗教的儒教。他说,了解西方文化,不能只通过科学与民主政治来了解,还要通过西方文化的基本动力——基督教来了解;同样,了解中国文化也要通过其动力——儒教来了解。(一)儒教首先尽了“日常生活轨道”的责任。周公制礼作乐,替民众定伦常制度,既是“圣人立教”,又是“化民成俗”。伦常在传统社会是郑重而严肃的,背后有永恒的意义,有道德价值,有天理为根据,不仅仅是社会学、生物学的概念。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是天理合当如此的。(二)儒教之所以为教,与其它宗教一样,还为民众开辟了“精神生活的途径”。它一方面指导人生,成就人格,调节个人内心世界,另一方面在客观层担负着创造历史文化的责任,此与一切宗教无异。